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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8-21 18:10 点击次数:136
近日
江北新区官网发布
关于长芦街道部分区域即将拆迁
具体如下

根据(宁政规字〔2022〕4号)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启动新材料科技园3C-1-1地块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关于申请出具新材料科技园3C-1-1、1B-3地块规划意见函的复函》,拟用于新材料科技园3C-1-1地块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六合区长芦街道六甲社区葛桥六组农民集体、葛桥七组农民集体、葛桥四组农民集体、葛桥五组、六甲社区农民集体、长芦街道农民集体范围内。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3日。
四、工作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拟于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3日,由长芦街道、规划资源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等,赴六甲社区葛桥六组农民集体、葛桥七组农民集体、葛桥四组农民集体、葛桥五组、六甲社区农民集体、长芦街道农民集体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建;
(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三)办理不动产转让、分割、析产等;
(四)办理户口迁入、分户等,因出生、婚嫁、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毕业等落户的除外;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的情形。
联系人:葛传兴;电话:025-88029876。
特此公告。
(来源:南京江北新区)
